2024下半年如何稳就业、促就业?
4项举措,点击就看→
上半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新增就业保持增长
1-6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98万人,同比增加2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
失业率保持低位
今年以来,城镇调查失业率,持续低于去年同期水平,6月份降至5.0%,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低于预期调控目标
重点群体就业总体平稳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整体稳定。
农民工就业稳中有进
6月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过3000万人。
下半年4项举措促就业!
加强政策落实稳就业。
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和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举措,积极涵养就业存量,培育就业增量。
鼓励创业创新扩就业
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组织“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活动,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加快服务提质促就业
积极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和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百日千万招聘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精准的高质量就业服务,提升供需匹配效率。
强化重点帮扶保就业
加力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文件,扎实开展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等工作。
举办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
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最高返还60%!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秘籍”来了
近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友于做好失业保险车古大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关于本项利好措施,小编为读者们精选了几条“申领秘籍”。
申请2024年度稳岗返还政策须符合的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三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岗返还。“僵尸企业”、严重失信、进入破产程序、存在未核销环保处罚记录、环保信用“黑名单”不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企业不返还失业保险费。
具体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哪些企业主体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也可申请稳岗返还补贴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做好资金分配。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裁员率和返还比例以被派遣劳动者和自有员工为整体计算,其他享受条件与非劳务派遣单位一致。
稳岗返还资金的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稳岗返还的申请方式
参保企业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单位招用-稳岗返还确认模块申请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外网申请不便的企业,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劳务派遣单位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
内容来源:青岛人社
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利好消息别错过→
7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4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上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日前人社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意见》,请问这个文件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有哪些具体举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答:
随着我国居民家庭以育儿养老为主体的家政服务需求不断攀升,家政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据统计,我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已经超过了3000万人,行业企业100多万家,行业规模超过1.1万亿元。但家政服务业供给不足、职业化水平不高、还不能很好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坚持需求引领和问题导向,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标准先行。
完善家政服务职业标准体系,优化从业人员职业评价,适时增设和制(修)订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完善家政服务职业分类,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积极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是强化职业培养。
围绕急需紧缺加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家政企业完善实训设施,加强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引导相关院校加强家政服务专业建设,支持校企合作,开发学历与岗位技能“双提升”项目,丰富线上培训资源。
三是注重基础建设。
推进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师资培训,开发职业技能培训教程。探索国际区域交流机制,引进高水平师资、课程、教材等资源,推动数字化赋能。
四是促进健康发展。
支持家政企业打造专业化、规范化家政服务品牌。加强家政企业用工管理,引导企业建立与技能、服务质量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办法。支持各类社会组织、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依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是扩大从业规模。
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引导更多劳动者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发挥家政劳务品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地方探索组建区域家政服务劳务协作联盟。加强用工需求归集发布和精准对接。
六是强化竞赛引领。
积极培育家政服务领域职业技能竞赛品牌,探索开展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带动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职业归属感。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意见》落实落地,指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取得实效。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